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 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 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 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与“按份之债”相关的陈述错误的是( )o
数人合买一座房子,按约定的比例各自支付金额即可
数人合伙经营一饭店,按约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义务
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仅份额最大的债权人参加诉讼
某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对其他债的当事人没有影响